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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翔事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7224735

共 2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9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9/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修正後噪音值為54.9分貝,已逾本市夜間時段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9/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修正後噪音值為56.6分貝,已逾本市夜間時段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9/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修正後噪音值為52.1分貝,已逾本市夜間時段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9/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量測噪音值為56分貝(不配合量測背景音量,故不予修正),已逾本市夜間時段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9/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修正後噪音值為55.9分貝,已逾本市夜間時段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9/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修正後噪音值為55.7分貝,已逾本市夜間時段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9/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修正後噪音值為55.4分貝,已逾本市夜間時段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9/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修正後噪音值為55.3分貝,已逾本市夜間時段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9/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修正後噪音值為53.8分貝,已逾本市夜間時段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9/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修正後噪音值為53.7分貝,已逾本市夜間時段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9/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修正後噪音值為54.7分貝,已逾本市夜間時段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8/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量測結果噪音均能音量為59.5分貝,背景音量為52.9分貝,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噪音管制標準營業場所夜間時段標準值52分貝,背景音量與管制標準值之合成值為55.48分貝,故其測得之均能音量59.5分貝仍超過前述之合成值55.48分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7/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修正後噪音值為56分貝,已逾本市夜間時段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7/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修正後噪音值為56.4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營業場所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7/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修正後為56.2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營業場所夜間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7/2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修正後噪音值為57.1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營業場所夜間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7/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修正後噪音值為56.5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營業場所夜間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7/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修正後噪音值為55.8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營業場所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6/2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
違規情節
經修正後實際音量為57.3分貝,已逾本市噪音管制區第三類營業場所夜間時段管制標準52分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6/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修正後噪音值為56.6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營業場所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6/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
違規情節
經修正後實際音量為55.6分貝,已逾本市噪音管制區第三類營業場所夜間時段標準52分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6/2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
違規情節
修正後實際噪音值為57.8分貝,超過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夜間時段標準值52分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6/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量測結果噪音均能音量為69.5分貝,背景音量為65.0分貝,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噪音管制標準營業場所夜間時段標準值52分貝,背景音量與管制標準值之合成值為65.2分貝,故其測得之均能音量69.5分貝仍超過前述之合成值65.2分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6/0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上述時間派員前往貴公司(即LV時尚音樂酒館)營業場所周界外指定地點檢測噪音,量測結果噪音均能音量為54.3分貝,背景音量為46.7分貝,因兩者相差7.6分貝,依規定修正為53.5分貝,逾本市營業場所第三類夜間標準52分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1/07/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1/03/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1/02/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1/02/0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1/01/1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