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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鈞家實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7505144

共 7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7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5/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案係貴公司向本局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暨展延之申請文件中,經本局函詢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貴公司清運車輛(17-C9、21-EZ、542-N6、536-N6)等車輛已過戶至他行名下,前述行為核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5/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違規情節
案係貴公司向本局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暨展延之申請文件中,經審視發現貴公司負責人已於113年4月3日由黃端○○變更為吳東○○,貴公司未於30日內向本局辦理許可證變更申請,前述行為核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5/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107年9月17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7月及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6/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發現貴事業於106年1月至3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6/08/1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04/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10/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