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盟綜合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8078605
共 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6 筆)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1/02/01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於109年10、11月間將使用完之有機溶劑廢鐵桶(C-0301)交由聰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廢棄物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出之廢鐵桶(名稱:標準溶劑及慢乾溶劑,經業者提供物質安全表顯示閃火點-6℃),閃火點小於60℃,屬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廢鐵桶(代碼:C-0301),貴公司未於明顯處標示產生之廢棄物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出之廢鐵桶(名稱:標準溶劑及慢乾溶劑,經業者提供物質安全表顯示閃火點-6℃),閃火點小於60℃,屬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廢鐵桶(代碼:C-0301),該廢鐵桶係採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登記資本額為新臺幣2000萬元,統計108年度有害事業廢棄物實際產量為2.1噸/年(經貴公司提供108年購買迪愛禧佳龍油墨股份有限公司標準溶劑及慢乾溶劑共141桶,經本局實際磅秤,該溶劑使用後之空桶約重15公斤,合計總產出廢空桶為141桶,共計2.1噸/年),依規定登記資本額新臺幣100萬元以上,或有害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產量每年1公噸以上之事業,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經本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惟貴公司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將有害事業廢棄物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可且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之業者進行清除作業(直接將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以折抵方式交由聰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凹版印刷作業程序,且油墨總設計或總實際年用量為5公噸以上,經確認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4年9月16日公告「第四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案經本府106年3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污染源印刷機運作中,該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