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唱歌小吃店
統一編號:31476563
共 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5 筆)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3/1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愛OO店,於本市第2類噪音管制區內禁止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營業項目非屬經濟部公告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視聽歌唱業」並經登記許可之營業場所),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0/10/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愛**小吃店營業項目非屬經濟部公告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視聽歌唱業」,於本市第2類噪音管制區內禁止行為管制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逕行提供伴唱視聽設備(卡拉OK)供人歌唱,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0/10/1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愛唱歌小吃店營業項目非屬經濟部公告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視聽歌唱業」,惟於本市第3類噪音管制區禁止行為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逕行提供伴唱視聽設備(卡拉OK)供人歌唱,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0/10/0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愛唱歌小吃店位於本市第3類噪音管制區內且營業項目非屬經濟部公告營業項目代碼表之「視聽歌唱業」並經登記許可之營業場所,於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提供伴唱視聽設備(卡拉OK)供人歌唱,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0/03/0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營業場所(愛唱歌小吃店)營業項目登記為餐館業,營業項目非屬經濟部公告公司行號之「視聽歌唱業」者,於本市第2類噪音管制區內禁止時段(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提供伴唱視聽設備(卡拉OK)供人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