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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豆干廠

統一編號:34816587

共 10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0 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6/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平鎮區金陵路二段379巷45號經營金陵豆干廠,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4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廠內廢水未有效收集,致乳白色廢水由廠內溝渠排至廠外溝渠,並續流至承受水體(新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2/1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平鎮區金陵路二段379巷45號經營金陵豆干廠,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月10日派員稽查,惟廠內廢水處理設施沉澱效果不佳,導致乳白色廢水排入廠外溝渠,並續流至承受水體(新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1/16
罰鍰金額
NT$31,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臺端(即金陵豆干廠)廠內廢水處理設施效果不佳,致乳白色廢水排入廠外溝渠,並續流至承受水體(新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0/24
罰鍰金額
NT$31,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臺端(即金陵豆干廠)廠內廢水處理設施沉澱效果不佳,導致乳白色廢水排入廠外溝渠,並續流至承受水體(新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5/10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廢水未妥善處理,導致乳白色廢水排入廠外溝渠,並續流至承受水體(新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5/10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製程產出及清洗設備之廢水,未經廢水處理設備有效處理,致乳白色廢水經由廠內溝渠流至廠外溝渠,並續流至承受水體(新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4/1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廠內廢水未經沉澱,導致乳白色廢水排入廠外溝渠,並續流至承受水體(新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1/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清洗地面含豆渣之廢水未經處理,導致乳白色廢水排入廠外溝渠,並續流至承受水體(新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製程廢水未經處理,導致乳白色廢水排入廠外溝渠並續流至新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9/1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廠內廢水沉澱池之沉澱效果不佳,導致產生之乳白色廢水排入廠外溝渠,並續流至承受水體(新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