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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棠豆干店

統一編號:34821189

共 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6 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2/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廠內地面流至廠內水溝,廢水再續流至廠外水溝,致污染水溝。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6/0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源棠豆干店係從事豆類製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18日前往稽查,發現廠內製程廢水因沉澱設備處理效率不佳,致乳白色廢水經溝渠流至承受水體(大漢溪支流),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5/04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大溪區員林路二段336巷11號1樓經營源棠豆干店,案經本局於109年8月4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作業中,查臺端製程產生之豆渣未妥善收集,致污染水溝,本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09年8月10日13時前改善完成,本局另於109年8月11日派員前往複查,惟臺端逾期仍未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大溪區員林路二段336巷11號1樓經營源棠豆干店,案經本局於109年8月4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作業中,查臺端製程產生之豆渣未妥善收集,致污染水溝。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12/1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大溪區員林路二段336巷11號1樓經營源棠豆干店,案經本局於109年7月31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作業中,查臺端製程產生之豆渣未妥善收集,致污染水溝。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4/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臺端(源棠豆干店)廠內豆渣,未有效收集沉澱,致污染水溝,致污染附近水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