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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成環保工程行

統一編號:36821327

共 7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7 筆)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3/01/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1月22日派員前往本市關廟區布袋尾段62-3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貴商號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於案址(布袋尾段62-3地號)處進行營建混合物破碎分類,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七、營建混合物之規定。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01/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11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工程行將受託清除之廢石膏板、廢塑膠桶、廢水管、廢塑膠(紙)袋及一般垃圾夾雜磚、瓦等營建混合廢棄物貯存於本市南區安平港聯外道路(喜北段477地號),且該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污染地面情事。本局於110年11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工程行將受託清除之廢石膏板、廢塑膠桶、廢水管、廢塑膠(紙)袋及一般垃圾夾雜磚、瓦等營建混合廢棄物貯存於本市南區安平港聯外道路(喜北段477地號),且該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污染地面情事。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1/08/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商號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42號〉,原機構清除技術專責人員設置為高嘉蔚。貴商號110年7月13日以佳成環字第11007-01號函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辦理廢棄物清除專責人員變更為洪偉豪,經查察比對發現貴商號原專責人員高嘉蔚於110年6月15日離職退保,貴商號未依規定指定代理人並於15日內報請本局備查。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1/06/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商號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42號),原機構地址為臺南市中西區開山路166號6樓,負責人為曾惠雪,負責人戶籍地址為臺南市中西區開山路166號6樓,110年3月8日申請變更機構地址,為臺南市安平區文平路187巷34號1樓,負責人為張瓊仁,負責人戶籍地址為臺南市安平區文平路187巷34號,經臺南市政府110年3月9日南市經工商字第11000041534號函同意在案。惟貴商號於110年4月9日以佳成環字第11004-01號函(本局收文日110年4月15日) 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機構地址、負責人及負責人戶籍地址變更,經本局發現貴商號上述變更未依規定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3/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違規情節
貴行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南市廢清乙字第304-1061001-01號),從事廢棄物清除作業,原清除技術員陳柏榕於104年10月23日離職,惟該商號未於90日內(即105年1月23日)另聘清除技術員,且技術員另聘時,未於15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6/07/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3/03/2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