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統一編號:43861675
共 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3 筆)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1/11/17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局從事「桃園市楊梅區體育園區興建計畫-跆拳道暨運動場館新建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事項如下:一、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二、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三、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上述缺失共計12點。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9/08/14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 (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3)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4)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9/07/22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2)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3)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4)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