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廠商資料
  3. 沅順物流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沅順物流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43917050

共 7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7 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10/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6桃廢清字第0705-6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略以:「清除、處理機構設置之清除、處理技術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指定代理人並於十五日報請核發機關備查。...」,經查貴公司技術人員徐○○於107年11月3日離職,貴公司雖然於108年8月16日來函向桃園市政府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於108年6月18日另聘賴○○為技術人員),惟貴公司未於15日內前報請桃園市政府備查,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10/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桃廢清字第0705-6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因辦理前項之變更,致核發機關變更時,應向原核發機關申請,由原核發機關轉請變更後之核發機關依規定程序辦理。」惟貴事業未取得清除許可證變更同意,逕行於107年2月7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471-HZ)過戶予嘉盛汽車運輸股份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1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4桃廢清字第0705-5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因辦理前項之變更,致核發機關變更時,應向原核發機關申請,由原核發機關轉請變更後之核發機關依規定程序辦理。」,惟貴公司尚未取得清除許可證變更同意,逕行於105年7月1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087-W9)過戶予葆洲工程行,106年7月26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XK-35)過戶予宇晟交通股份有限公司,104年7月24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65-N3)過戶予正峰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8/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污染路面。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6/10/0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1/01/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0/08/20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