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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53430774
共 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4 筆)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3/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前往貴公司所屬之砂石堆置場複查,並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未完成改善:(一)公私場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採堆置區四周以防塵網或阻隔牆圍封者,防塵網或阻隔牆未完全圍封堆置區。(二)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清洗):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依本辦法第6條第3款規定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者。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1/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量測貴公司堆置砂石面積460平方公尺,係屬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三條附表一序號六之適用對象,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18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公私場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堆置區四周以防塵網或阻隔牆圍封,惟防塵網或阻隔牆未完全圍封堆置區,記4點。(二)、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作業期間未灑水,使表面保持濕潤,記4點。(三)、車輛清洗: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依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款規定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者,記10點。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9/06/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593-T8)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5/02/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