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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廢鐵實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4941063

共 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9 筆)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5/05/0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車號:KEK-3***)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3/2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鐵批發零售業,案經本局於112年11月9日派員前往本市八德區瑞泰里巧克力街108之1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收受事業機構之廢鐵,並於場內分類、破碎貯存後轉售使用,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 :編號一、廢鐵之再利用行為,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3年2月7日前完成改善。本局續於113年2月20日至貴公司複查,查貴公司仍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1/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2年11月9日派員前往本市八德區瑞泰里巧克力街108之1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該地點從事廢鐵批發零售業,屬再利用行為,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12/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從事回收五金材料及廢鐵之買賣業,本局於111年10月7日派員前往桃園市八德區瑞泰里巧克力街108之1號稽查,現場正進行廢鐵破碎作業中,查貴公司進行廢鐵(R-1301)破碎及販售,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附表編號一、廢鐵,惟貴公司仍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從事再利用行為。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1/10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9年12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營業登記為回收物料批發業,現場從事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一、廢鐵批發零售業務,係屬再利用機構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於110年1月13日完成改善,本局俟改善期限屆滿於110年9月23日派員複查,貴公司現場仍從事廢鐵批發零售業務營運,且未取得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認定未完成改善。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0/05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9年12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營業登記為回收物料批發業,現場從事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一、廢鐵批發零售業務 ,係屬再利用機構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於​110年1月13日完成改善,本局俟改善期限屆滿於​110年8月18日派員複查,貴公司現場仍從事廢鐵批發零售業務營運,且未取得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認定未完成改善。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9/02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9年12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營業登記為回收物料批發業,現場從事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一、廢鐵批發零售業務 ,係屬再利用機構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於​​​110年1月13日完成改善,本局俟改善期限屆滿於​​​​110年7月20日派員複查,貴公司現場仍未取得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廢鐵批發零售業務營運,認定未完成改善。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4/2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9年12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營業登記為回收物料批發業,現場從事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一、廢鐵批發零售業務 ,係屬再利用機構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於110年1月13日完成改善,本局俟改善期限屆滿於110年1月14日派員複查,貴公司仍未取得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認定未完成改善。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4/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9年12月14日派員前往本市八德區瑞泰里巧克力街108之1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該地點從事廢鐵批發零售業,屬再利用行為,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