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宏工程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62527200
共 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4 筆)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4/10/2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K-****)載運廢棄物,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第1欄位(清運車輛車號、駕駛簽名)及第2欄位(清運時間、廢棄物產生源及廢棄物之代碼及清運量等)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22/08/0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所有車輛,由邱○○於111年○○月○○日載運剩餘土石方從貴公司,送往本縣寶山鄉○○段○○小段○○地號時,為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楓橋派出所及本局稽查,發現前述車輛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2/03/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K-5119)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7/0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2691) 載運剩餘土石方(土質代碼:B2),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中廢棄物種類(營建混合物)與實際情形不符,視為無效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