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奇營造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69739019
共 7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7 筆)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4/11/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10月23日府都建施字第1130293661號函說明五表示,貴公司承攬江信榮-自用農舍拆除工程[執照號碼:(111)拆字第會壢00011號]已於113年5月10日先行動工,其工程進度達100%,惟本局於113年10月23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遲於113年10月4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新設核准,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4/11/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3年10月23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公司承攬江信榮-自用農舍拆除工程[執照號碼:(111)拆字第會壢00011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3年5月10日動工後至113年9月27日止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3/12/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2年11月16日府都建施字第1120319314號函說明四表示,貴事業承攬順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設備間等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2)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觀00109號]已於110年1月30日先行動工,其工程進度達100%,惟本局於112年11月16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3/12/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2年11月16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承攬順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設備間等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2)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觀00109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0年1月10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3/01/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6月21日府都建施字第1110164919號函說明四表示,貴事業承攬順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增建工程[合約金額:12,600,000元,工程面積:324.4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10)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觀01453號]已於111年3月10日先行動工,其工程進度達100%,惟本局於112年1月30日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遲於111年8月31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3/01/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2年1月30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貴事業承攬順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增建工程[合約金額:12,600,000元,工程面積:324.4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10)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觀01453號]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1年3月10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3/01/30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順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增建工程[合約金額:12,600,000元,工程面積:324.4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10)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觀01453號]已於111年3月10日先行動工,其工程進度達100%,惟貴事業未提供該工程於111年3月10日起至112年1月30日期間之清除處理契約書或事業廢棄物妥善清理紀錄書面文件,無法佐證該工程於111年6月1日先行動工期間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委託合格之清除處理機構代為清除、處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