潔運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0459514
共 2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5 筆)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4/12/11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類型A=4,違規情節B=1,得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C=0)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4/11/19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類型A=4,違規情節B=1,得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C=0)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4/10/23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4/04/27
- 罰鍰金額
- NT$1,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3/08/04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2/06/05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2/01/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5月5日11時許派員前往本市新店區柴埕路84-1號潔運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所屬場區稽查,經查該公司係台北市核准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8台北市廢乙清字第0001號),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核准該公司設立貯存場(轉運站),惟該公司逕行於上址貯存(廚餘),未依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本局依法告發並限期110年6月4日前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3/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牌號碼:8309-YC)載運廢棄物,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3/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8臺北市廢乙清字第0001號),所許可清運車輛未包括(車牌號碼:8309-YC),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9/10/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8309-YC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9/04/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
- 違規情節
-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車號:KEA-0158.車輛載運應回收保特瓶、鐵鋁罐、玻璃瓶35支以上)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9/04/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
- 違規情節
-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車號:K*-*8車輛載運應回收保特瓶、鐵鋁罐、玻璃瓶40支以上,屬不可[適]燃廢棄物)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9/04/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
- 違規情節
-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車號:K*A-0*58.車輛載運應回收保特瓶、鐵鋁罐、玻璃瓶40支以上,鍵盤1個)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9/04/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
- 違規情節
-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車號:K*A-0*58.車輛載運應回收保特瓶、鐵鋁罐、玻璃瓶40支以上)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9/04/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未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相關事項(該公司之停放車輛地點,發現該公司有載清除廚餘至該址暫置,另查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並發現廚餘未依規定於108年3月上網申報,違反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8/12/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
- 違規情節
-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車號:K*A-0*58載運一般事業廢棄物未妥善分類載運進廠:瓶罐75支)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8/12/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 違規情節
-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載運未經本廠同意入場之:瓶罐59支、電源線3條、安全帽1頂。﹝車號:2*-*S﹞)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8/11/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
- 違規情節
-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車號:2*3-*S,載運一般事業廢棄物,經稽查人員檢查發現,散裝資源回收物35支,應屬不(適)燃廢棄物)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8/06/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
- 違規情節
-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車號:2*-*S載運進廠:散裝資源回收物63支)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8/05/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
- 違規情節
-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車號:K*-*8車輛載運應回收保特瓶、鐵鋁罐、玻璃瓶共計50支以上,屬不可[適]燃廢棄物)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8/04/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
- 違規情節
-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車號:K*-*58載運應回收保特瓶、鐵鋁罐、玻璃瓶共計50支以上,鐵椅1張,鐵拖把1把,屬不可[適]燃廢棄物)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8/03/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
- 違規情節
-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車號2**-*S經本廠落地檢查發現應回收物共計71支[8.9kg]屬不可[適]燃廢棄物)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8/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未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相關事項(清運大方茶飲專賣店之廢棄物,未依規定上網申報。)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8/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未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相關事項(清運小紅點飲食有限公司之廢棄物)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1/04/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