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良高科技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9838241
共 1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4 筆)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20/03/03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前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經本府108年9月4日府授環空字第1080191124號函處分並限期於108年12月3日前提出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報告書及改善措施相關資料函送本縣環境保護局核備,貴公司未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出經認可之檢測機構合格報告書報請本縣環境保護局查驗,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19/09/04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固定污染源排放管道編號P40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4日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代檢測機構執行稽查檢測,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排放濃度值為165mg/Nm3,未符合排放標準〈100mg/Nm3〉。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19/06/26
- 罰鍰金額
- NT$7,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太保市嘉太工業區光復路10號之工廠,從事紡織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廠未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方式,向主管機管申報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17/06/07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4月28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有產出廢潤滑油,惟未依規定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填報有該項廢棄物產出,且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106年1月、2月產出及106年1月至3月貯存情形,另產出之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與生活垃圾未分類貯存且露天貯存,無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及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16/11/02
- 罰鍰金額
- NT$5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16/03/02
- 罰鍰金額
- NT$2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15/07/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11/10/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11/10/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11/01/17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11/0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11/01/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10/12/2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10/06/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