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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利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1130593

共 1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5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6/05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M-7207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5/19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950-HQ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1/0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M-7207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10/2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A-5963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8/2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L-3207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8/2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E-8812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07/1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KLM-7207柴油大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記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4/1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J-1107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11/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C-7963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11/0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J-1107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6/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本府工務局為加強本市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理,會同本府警察局及本局辦理道路聯合攔車稽查,於旨揭時段至本市仁武區澄觀路一段86號前車道攔查時,發現貴公司營業貨運曳引車(車號:137-ZE)、半拖車(車號:02-XG),駕駛人徐○○自勇全路華雄建設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運送至光彌土方資源處理場,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前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記執行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私場所或攔檢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檢查、採樣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情形,並命其提供有關資料;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7/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按高雄市政府養護工程處107年8月29日函附資料,發現「安昌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攬「105年度岡山區等公園清潔維護及緊急搶修工作(開口契約)」,委託貴公司(X5-911計5車次)清運廢樹枝,惟貴公司未與委託者簽訂清除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7/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按高雄市政府養護工程處107年8月29日函附資料,發現「安昌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攬「105年度路竹區等公園清潔維護及緊急搶修工作(開口契約)」,委託貴公司(車號:X5-911,計7車次)清運廢樹枝,惟貴公司未與委託者簽訂清除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6/2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5月2日9時51分至大樹區湖底段802地號內稽查時發現貴公司車號2K-053砂石車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2/12/2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