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廠商資料
  3. 高坤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高坤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3748144

共 1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1 筆)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5/05/01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E-5888)於113年12月13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1/1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F-1117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11/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G-9591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11/04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之營業貨運曳引車(車號:KLG-7361)於113年3月16日13時33分至14時50分、3月17日10時27分至14時18分有清運營建混合物、廢塑膠混合物及大量活性金屬(鉀、鈉、鈣、鎂、鋁、鐵)之禁水性易燃廢棄物等事業廢棄物共5車次至本市岡山區華崗路5號對面農地(位址:嘉華段185、312等地號)非法傾倒、處理(棄置),查上述土地屬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並非依法核准之土資場等處理場所,爰貴公司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略以):「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始得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業務…」之規定。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10/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KLF-1117柴油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記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8/0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277-YZ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6/21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G-7361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09/1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係經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會同轄區警員於上開時段前往本市田寮區埔頂1-6號前方產業道路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之營業貨運曳引車牽引車斗(駕駛員:胡O民;車號:KOG-73O1)載有滿車的營建剩餘土石方,欲傾倒於田寮段699-5地號土地,且表示未隨車持有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執行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私場所或攔檢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檢查、採樣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情形,並命其提供有關資料;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08/2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M-6587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06/1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G-9683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1/03/2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