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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鋼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6060771

共 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6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6/2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056-UK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1/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民眾檢舉,本局於108年10月29日16時46分派員至貴公司所轄工廠(位置如上違反地點)周界外,發現明顯粒狀污染物(白煙)情事(判定地點:後庄巷157與156-1號巷口),嗣進入該廠查察,廠方人員表示為整理環境,將整理後之廢木材及樹枝、樹葉集中於鐵桶內燃燒,貴廠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白煙)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現場已請貴廠立即火勢撲滅改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1/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辦理「台灣鋼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順安段1362地號廠房新建工程(管制編號:E107SF2019-1)」,經本局人員於107年9月11日稽查發現有(1)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規定,共缺失記點8點,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二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限期於107年9月22日完成改善(缺失改善通知書於107年9月13日送達)。本局人員續於107年10月18日複查發現旨揭工程再有(1)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之缺失;(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等缺失未進行改善,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規定,共缺失記點8點,其中第(2)項係屬重覆性缺失,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2/24
罰鍰金額
NT$3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9月12日至「台灣鋼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順安段廠房新建工程(開發地號:高雄市路竹區順安段1373、1371地號等2筆)」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10/2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04/15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