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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冠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

統一編號:86270930

共 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5 筆)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25/03/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1.本局人員於113年07月26日01時25分至陳情地點,巡查當時發現有使用發電機驅使抽水馬達將工地內積水抽離情事。並產生明顯噪音影響社區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八條第四款公告內容「營建工承於本縣各類噪音管制區夜間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行為」,將依規定辦理。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25/03/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13年10月30日14時34分至鹿谷鄉稽查,於鹿谷鄉中寮路上,發現有乾涸之泥土,並審視陳情民眾所提供影像內容,確實有排放逕流廢水情形,污染地面,上述行為係經工地主任坦承督工不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25/02/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13年10月25日14時25分會同陳情人至現場稽查,該工地將含有淤泥之污水排入水溝至污染水溝及路面,影響環境衛生,本局依偉反廢清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予以告發。2.有關淤泥堵塞水溝一事,業者承諾將於兩個星期改善。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24/07/16
罰鍰金額
NT$1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惟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並據以實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1.貴公司於本市東區旱清段194-2、194-3、194-4地號等3筆土地施作「冠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3月1日業已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