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菱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8677674
共 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 筆)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9/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透過「環境保護許可管理系統(EMS)」針對空氣、水及毒性化學物質污染源之列管名單與事業廢棄物系統列管事業名單,進行污染物資料之橫向比對、勾稽作業,發現貴公司疑似應檢具而未檢具廢清書。本局於110年10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領有工廠登記証(證號:99662024),行業別為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資本額為32,000,000元,現場衍生廢棄物包括:廢塑膠混和物(D-0299)、廢木材棧板(D-0701)等,核屬應公告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透過「環境保護許可管理系統(EMS)」針對空氣、水及毒性化學物質污染源之列管名單與事業廢棄物系統列管事業名單,進行污染物資料之橫向比對、勾稽作業,發現貴公司疑似應檢具而未檢具廢清書。本局於110年10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領有工廠登記證(證號:99662024),行業別為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資本額為32,000,000元,現場衍生廢棄物包括:廢塑膠混和物(D-0299)、廢木材棧板(D-0701)等,核屬應公告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4/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3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證號:高市府環水貯許字第00080-02號),應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略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於每年1月底前,申報前一年7月至12月之資料…」規定,於109年1月31日前申報108年7月至12月之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惟貴公司第遲於109年2月3日申報已逾前述申報期限,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3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