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金品興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9426839
共 1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4 筆)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3/06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1月23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執行0321專案稽查,經查貴公司乙級廢棄物清除車輛(305-U2@045-D2)屬吳裕仁靠行車輛,吳裕仁表示106年9月20日接獲「鼎發環保企業有限公司」吳聰慶電話,委託至桃園觀音載運廢鋁箔、廢塑膠膜(以太空包袋盛裝),並由吳聰慶引導至鼎發公司資源回收場(本市大寮區華中南路576號)卸貨,貴公司清運上開廢棄物,惟未事先與委託者簽訂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3/06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1月23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執行0321專案稽查,經查貴公司乙級廢棄物清除車輛(305-U2@045-D2)屬吳裕仁靠行車輛,吳裕仁表示106年9月20日接獲「鼎發環保企業有限公司」吳聰慶電話,委託至桃園觀音載運廢鋁箔、廢塑膠膜(以太空包袋盛裝),並由吳聰慶引導至鼎發公司資源回收場(本市大寮區華中南路576號)卸貨,貴公司清運上開廢棄物,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3/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7月31日函申請乙級清除許可變更,本局發現貴公司設置楊○○為清除技術人員(清除許可證字號:108年5月10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538902700號),○○同時擔任「吉俊有限公司」負責人,因負責人受其他法令(如公司法等)賦予所需執行知法定職務,並對外代表該公司與第三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故貴公司清除技術員未專任職,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3/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7月31日函申請乙級清除許可變更,本局發現貴公司許可清除車輛(452-BR、ZL-81)於108年7月5日已出售及變更車主名稱為聯銘交通企業(股)公司,已非屬貴公司所有清除車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2/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岡山垃圾焚化廠108年10月1日10時30分執行平台檢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396-U2)清運「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關廟廠」之進廠廢棄物(D-0299、D-0699),含有大量不可燃物,違反本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不符進廠管制相關規定,予以全數遣返,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9月13日派員稽查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305-U2、45-D2),發現污水桶已明顯破損,無收集污水功能,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07/1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107年4月2日已許可清除車輛(97-ZB)過戶登記至「玖冠通運股份有限公司」(管制編號:E56B1230,過戶後車號為HBB-7352),該公司已非屬貴公司所有之清除車輛,惟107年4月24日始提出清除許可變更申請,明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7/03/22
- 罰鍰金額
- NT$21,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一年內已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之情形,故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之規定,處以罰鍰新臺幣21,000元罰鍰,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參加環境講習。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6/11/1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6/11/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6/08/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裁罰機關
- 新竹市
- 處分日期
- 2015/02/0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新竹市
- 處分日期
- 2015/02/0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4/08/1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