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大交通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90240826
共 10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0 筆)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24/10/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5月17日派員會同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港墘聯合所於本縣東石鄉台61縣266k處攔查,查獲貴公司曳引車載運土方(車頭KLJ-3183,車斗HBD-5096),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4/07/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運車輛HBD-5198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HBD-5198於113年3月29下午10時17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芳苑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4/07/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HBB-0990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 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HBB-0990於112年9月24日21時47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福興交流道」,惟查貴公司前述清除車輛於前述時間之軌跡資訊定位於彰化縣線西鄉,軌跡偏移3,000公尺以上,且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GPS 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24/06/19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3月26日派員會同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中埔派出所,位於本縣中埔鄉裕民村嘉135鄉道2公K處道路攔查,查獲貴公司曳引車(車號:KLL-9600,車斗:HBC-5075)載運土石方,未隨車未持有載運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24/05/09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於112年10月28日載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至本縣大林鎮XX段XX地號土地,未隨車持有載運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23/10/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7月27日派員會同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位於本縣中埔鄉同仁村嘉139鄉道11K處產業道路攔查,查獲貴公司之曳引車(車號:KLJ-3367)載運土石方,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未依文件登載運送路線行駛至處理地點,視同無效,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23/10/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7月27日派員會同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位於本縣中埔鄉同仁村嘉139鄉道11K處產業道路攔查,查獲貴公司之曳引車(車號:KLL-9160)載運土石方,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未依文件登載運送路線行駛至處理地點,視同無效,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23/10/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7月27日派員會同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位於本縣中埔鄉同仁村嘉139鄉道11K處產業道路攔查,查獲貴公司之曳引車(車號:KLL-9666)載運土石方,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未依文件登載運送路線行駛至處理地點,視同無效,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3/03/1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J-3188,半拖車車號:HBD-5085】)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1年12月23日行經本縣芳苑鄉崙腳段200地號時,營建剩餘土石方已傾倒後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草湖派出所警員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處理地點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等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於111年12月23日現場稽查屬實。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2/10/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查該公司車輛行經本中市沙鹿區自強路與自強路175巷路口棄置一般廢棄物(便當盒),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