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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寶自助洗衣

統一編號:93269543

共 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8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10/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3年9月11日22時09分派員前往高雄市楠梓區德信街109號稽查,該址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發現臺端於管制時段使用洗衣機等動力機械從事洗衣作業,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12年10月23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1205006200號公告事項一、(六):「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使用、操作動力機械從事洗、烘、染之商業行為。但於第三類或第四類噪音管制區內使用或操作者,不在此限。」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10/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3年6月28日22時40分派員前往高雄市楠梓區德信街109號稽查,該址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發現臺端於管制時段使用洗衣機等動力機械從事烘衣作業,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12年10月23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1205006200號公告事項一、(六):「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使用、操作動力機械從事洗、烘、染之商業行為。但於第三類或第四類噪音管制區內使用或操作者,不在此限。」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8/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3年1月31日01時23分派員前往高雄市楠梓區德信街109號稽查,該址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發現臺端於管制時段使用洗衣機等動力機械從事烘衣作業,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12年10月23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1205006200號公告事項一、(六):「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使用、操作動力機械從事洗、烘、染之商業行為。但於第三類或第四類噪音管制區內使用或操作者,不在此限。」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6/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3年1月12日22時50分派員前往高雄市楠梓區德信街109號稽查,該址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發現臺端於管制時段使用洗衣機等動力機械從事烘衣作業,涉違反旨述公告事項一、(六):「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使用、操作動力機械從事洗、烘、染之商業行為。但於第三類或第四類噪音管制區內使用或操作者,不在此限。」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5/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3年1月3日22時53分派員前往高雄市楠梓區德信街109號稽查,該址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發現臺端於管制時段使用洗衣機等動力機械從事烘衣作業,涉違反旨述公告事項一、(六):「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使用、操作動力機械從事洗、烘、染之商業行為。但於第三類或第四類噪音管制區內使用或操作者,不在此限。」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2年12月21日23時0分派員前往高雄市楠梓區德信街109號稽查,該址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發現臺端於管制時段使用洗衣機等動力機械從事洗衣作業,涉違反旨述公告事項一、(六):「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使用、操作動力機械從事洗、烘、染之商業行為。但於第三類或第四類噪音管制區內使用或操作者,不在此限。」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2/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2年11月27日01時13分派員前往高雄市楠梓區德信街109號稽查,該址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發現臺端於管制時段使用洗衣機等動力機械從事洗衣作業,涉違反旨述公告事項一、(六):「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使用、操作動力機械從事洗、烘、染之商業行為。但於第三類或第四類噪音管制區內使用或操作者,不在此限。」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1/1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2年11月16日07時40分派員前往高雄市楠梓區德信街109號稽查,該址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發現臺端於管制時段使用洗衣機等動力機械從事洗衣作業,涉違反旨述公告事項一、(六):「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使用、操作動力機械從事洗、烘、染之商業行為。但於第三類或第四類噪音管制區內使用或操作者,不在此限。」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