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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共 54,43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9251 - 19300 筆)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車號:***-***)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10年2月1日至110年4月底,110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HY車輛檢測結果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4m-1,超過交通工具污染物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ZQ車輛檢測結果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1m-1,超過交通工具污染物排放標準(1.0m-1)。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商號所有DK-****車輛檢測結果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7m-1,超過交通工具污染物排放標準(1.6m-1)。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KEA-****車輛檢測結果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7m-1,超過交通工具污染物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KED-****車輛檢測結果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1m-1,超過交通工具污染物排放標準(1.0m-1)。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R7車輛檢測結果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4m-1,超過交通工具污染物排放標準(1.0m-1)。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車號:***-***)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10年2月1日至110年4月底,110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第3類噪音管制區內公告禁止時段(例假日中午12時至14時)以動力機具進行開挖作業之行為,現場未備有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件且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第3類噪音管制區內公告禁止時段(晚上10點至翌日上午8時)以動力機具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現場未備有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件且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第3類噪音管制區內公告禁止時段(晚上10點至翌日早上8點)以動力機具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現場未備有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件且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早上8時)使用動力機具(水泥預拌車等)從事營建工程之行為,現場未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Laundry Room by Hek自助洗衣店,於本市第2類噪音管制區內禁止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洗衣機)從事洗染之商業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業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新北市政府108年2月13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080195185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Laundry Room by Hek自助洗衣店,於本市第2類噪音管制區內禁止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提供動力機械(洗衣機)從事供人洗染之商業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Laundry Room by Hek自助洗衣店,於本市第2類噪音管制區內禁止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提供動力機械(洗衣機)從事供人洗染之商業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刷業,經查所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潤滑油)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威昇科技有限公司)清除、處理。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78-JC)載運剩餘土石方,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文件欄位(出土單位)不符,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8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05號),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發現逾期申報110年6月營運紀錄。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單位為土地管理權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致中央分隔島散佈廢棄物,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NAU-3279)駕駛人隨地拋棄檳榔渣,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TG-0780)駕駛人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紙屑),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新建工程,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輪胎泥土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產出塑膠粒原料及塑膠製品原料),查廢塑膠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之表列廢棄物(附表編號四),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G-3939)載運剩餘土石方(土壤與礫石及沙混合物;土質代碼:B2-3),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日期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KEF-2139車輛檢測結果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1m-1,超過交通工具污染物排放標準(0.6m-1)。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Laundry Room by Hek自助洗衣店,於本市第2類噪音管制區內禁止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提供動力機械(洗衣機)從事供人洗染之商業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57,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至臺端所屬「華忠畜牧場」稽查,於放流口採水送檢,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3720mg/L(限值:600 mg/L)、懸浮固體1110 mg/L(限值:15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57,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至臺端所屬「龍坤畜牧場」稽查,於放流口採水送檢,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3720mg/L(限值:600 mg/L)、懸浮固體1110 mg/L(限值:15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QI-373)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中清運日期及清運車號均空白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EJ-5015)停放時未注意環境維護,致污水滲污染漏水溝。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7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212-TH)駕駛隨地便溺,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4879-J3)駕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塑膠袋、便當盒),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4879-J3)駕駛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物黏貼於騎樓牆柱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物黏貼於騎樓牆柱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營便利商店(永和新仁店),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咖啡、牛奶流入水溝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企業社車輛(車號:1903-VE)駕駛人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浪板),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工廠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污水排出屋外,污染地面及水溝。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臺端(即合鎂工程行)駕駛車輛(車號:BGF-7332)未依規定將巨大垃圾(床墊)排出清除。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物(售源邸)懸掛冷氣機下,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即金証工程行)駕駛車輛(車號:MJZ-8636 )隨地拋棄檳榔渣(蒂頭),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575-KUG)之駕駛人隨地拋棄檳榔渣(蒂頭),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KX-1532)之駕駛人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紙屑),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物(永準醫用MD)懸掛路旁,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物(永準醫用MD)懸掛路旁,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行為時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1029號),經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2021、HAA-1033)於109年7月13日清運「翡翠灣翡翠路基礎打除工程」產出之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0599),惟該清除機具當日並無行車軌跡回傳紀錄(狀態顯示:本日無啟動),未於啟動時維持系統正常運作。
處分日期
2021/08/2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經本局路邊攔檢檢測結果排放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5.9m-1,超過交通工具污染物排放標準(1.6m-1)。
處分日期
2021/08/2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Laundry Room by Hek自助洗衣店,於本市第2類噪音管制區內禁止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提供動力機械(洗衣機)從事供人洗染之商業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8/24
罰鍰金額
NT$15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違規情節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公司主辦工程之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8點影響防制效果:1. 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10點。2. 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鋼板)未清洗,記4點。3. 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10點。4. 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
處分日期
2021/08/24
罰鍰金額
NT$55,2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處主辦工程之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4點影響防制效果:1. 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雖有提出替代,惟圍籬外積砂嚴重),記4點。2. 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3. 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1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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