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新北市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新北市

共 54,43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9051 - 19100 筆)

處分日期
2021/09/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88-W6)載運廢棄物(含廢磚、廢水泥塊等營建混合物),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惟查該證明文件之處理地點不明,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1/09/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D-****)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1/09/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核可之甲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8臺中市廢甲清字第0084號),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規格,裝置即時追蹤系統,經攔查查獲林○○駕駛貴公司所有清除車輛(曳引車車號:167-UE;半拖車車號:93-BA)載運營建混合物,即時追蹤系統(GPS)未維持正常運作。
處分日期
2021/09/15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新北市瑞芳區明燈段446地號旅館新建工程環境影響明書」開發單位,審查結論經新北市政府106年9月12日新北環規字第10617936401號公告在案。本局執行監督作業時,經查未應依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內容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情形如下:(一)查本案基地已於110年2月2日開始出土(2月2日、2月3日、2月4日有出土紀錄),並將土石方運送至臺北市華冠土資場,惟現場未提供載運土石方GPS軌跡資料,未依本案環境影響明書審查結論承諾事項彙整表項次5,切實執行。(二)查本案基地內地表裸露未覆蓋防塵網且無任何施工機具。未依本案環境影響說明書第 8-1頁載「…施工階段…應於裸露地表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切實執行。
處分日期
2021/09/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惟未每日登載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操作紀錄,屬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1/09/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車號:929-MTN)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10年1月1日至110年3月底,110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9/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例假日或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具(砂輪機)從事營建工程之行為,現場未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9/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例假日或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具(砂輪機)從事營建工程之行為,現場未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9/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場新建工程」未採行必要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棄置其他污染物(淤泥)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
處分日期
2021/09/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於106年8月18日至106年8月20日利用清水經由水處理單元試車產出之事業廢水液體廢棄物,委由快通衛生工程行(開具發票;號碼:PL30371718)係抽取該廠原納入新北產業園區污水下水道之事業廢水清除、處理,惟查該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上開事業廢水液體廢棄物為委託槽車運送清除及委託處理,核屬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1/09/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處所屬八里污水處理廠之貯存地點(D-0901有機性污泥暫時儲存區),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廢棄物滲出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21/09/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之太銓汽車材料行從事廢機動車輛回收作業,惟未申請回收業登記而逕行從事廢機動車輛回收業務。
處分日期
2021/09/15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80-W6)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1/09/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D-1111)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中清運車號及清運日期均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新北市新店區寶強段859地號等45筆土地高樓建築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開發單位,新北市政府106年4月10日新北府環規字第10606106441號公告事項一(二)本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開發單位應依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之內容、審查結論及承諾事項表,切實執行。惟查本局前往開發場址執行監督作業,現場施作壁樁中,經查本案於109年11月18日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字號XXX-XX-0X-XXXXX),建造執照勘驗紀錄表係於109年7月24日申報勘驗,顯未依本案環境影響說明書新北市推動綠色城市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檢核對照表第綠-1頁項目三:「審查項目…應於取得建造執照後放樣勘驗後三個月內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檢核情形本案承諾於取得建造執照後放樣勘驗後,三個月內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所載環境影說明書內容切實執行。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前往貴公司所屬堆置場稽查,並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28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公私場所內運輸車輛通行之路徑及區域,未依本辦法第6條第2款規定設置或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二)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清洗):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依本辦法第6條第3款規定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者,記10點。(三)公私場所從事易致粒狀污染物逸散之製程、操作或裝卸作業:採用灑水設施者,噴灑範圍、水量及頻率不足,記4點。(四)公私場所管理之道路:路面有破損、髒污致路面色差,記4點。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7條第1款第1目
違規情節
車輛(車號:005-NFH)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10年1月1日至110年3月底,110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187,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缺失達28點,影響防制效果: (一)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記4點。 (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ㄧ 者,缺失記10點。 (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影響防制效果,缺失記4點。 (四)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記10點。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2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五股廠從事印染作業,廢水處理設施操作中,經查T01-09生物沉澱池發生異常,致使污泥洩漏污染河川,雖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惟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報本局。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2218)載運剩餘土石方,經移案本局依法審視,該車輛雖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載明之產源(工程名稱:台灣電力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109年丙工區配電管路工程)與實際情形(產源來自本市中和區橋和路12號)不符。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林家環保工程行所有車輛(車號:AAJ-102)載運廢棄物,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22-BV)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中清運車號及日期均未填寫,且清運車輛駕駛人與實際情形不符,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之祥嘉汽車材料行從事廢機動車輛回收作業,惟未申請回收業登記而逕行從事廢機動車輛回收業務。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宏盛海都)捆綁於停滯之交通工具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海洋都心)懸掛於公共設施(欄杆)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宏盛海都)懸掛於圍籬,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物(宏盛海都)放置於人行道,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物(宏盛海都)放置於人行道,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BFQ-9625)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E-****)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出場日及車號未填寫,經本局依法審視,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8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55號),經本局110年6月30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發現未申報110年1月、2月、3月營運紀錄。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E-7672)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查驗,惟經查證產生源確實有誤,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10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28號),經查核可之清除機具(車號:HAA-1033)行駛於道路,惟該清除機具當日並無行車軌跡回傳紀錄,未於啟動時維持系統正常運作。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6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食品油炸作業程序,經查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2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食品製造/處理程序),惟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食品油炸作業程序,經查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2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食品製造/處理程序),惟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露天燃燒廢木板,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車號:XXX-XXX)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09年12月1日至110年2月底,110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車號:XXX-XXX)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09年12月1日至110年2月底,110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1,0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位於本市新店區安和段49、51、52等3筆地號土地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3年3月12日公告為土壤污染整治場址,經限期於109年7月16日前提送土壤污染調查及評估計畫,惟屆期仍未提送。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物懸掛於公共設施(交通號誌設備)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臺端(即歐迪農產食品行)作業處理後之剩餘殘料(動物內臟),經收集後血水未妥善處理污染地面及水溝,致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清理車輛輪胎泥土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大禾)綑綁於公共設施(路牌桿)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物(建案名稱:風華)置放於道路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售屋廣告看板放置於道路,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物(正義聯盟)放置於公共設施(人行道)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於每月10日前主動連線申報前月病媒防治施作紀錄之業者,經查未申報110年7月病媒防治施作紀錄。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領有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即逕行從事病媒防治業務(環境消毒工作)。
處分日期
2021/09/11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車號:5HQ-298)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10年1月1日至110年3月底,110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9/11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車號:ADU-2825)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10年1月1日至110年3月底,110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第 382 頁,共 1089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