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
共 54,43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0551 - 306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NN-3185)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企業社所有車輛(車號:AAT-2160)駕駛人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塑膠袋),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主辦「臺北商港物流倉儲區第一期公共設施工程」(管制編號:F106FNZ050-1),現場作業中,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3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三)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四)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採用非密閉車斗之車輛機具,運送具粉塵逸散性物料,且未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緊密覆蓋,記缺失10點。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丞漢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建照執照:103莊建字第00660號),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予施工。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104莊建字第00153號新建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經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新建工程,為空氣污染管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建照編號:103莊建字第389號),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自施工。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8/04/0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禁止作業時段(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吊車)從事營建工程行為,且施工現場未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致妨礙他人生活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4/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龐聖有限公司新建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營業場所(伍陸捌小吃店)營業項目登記為餐館業,營業項目非屬經濟部公告公司行號之「視聽歌唱業」者,於禁止時段(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提供伴唱視聽設備(卡拉OK)供人歌唱。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具(抓掘機和發電機)進行營建工程,現場雖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於周界1公尺外之適當處量測均能音量,測量值為66.6分貝,超過營建工程第三類夜間噪音管制標準(62分貝),顯然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罰鍰金額
- NT$6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洗衣業,共同設置廢水處理設施,所設置之貯存設備有疏漏廢水至水體,惟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本局。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罰鍰金額
- NT$6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洗衣業,共同設置廢水處理設施,所設置之貯存設備有疏漏廢水至水體,惟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本局。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罰鍰金額
- NT$6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洗衣業,共同設置廢水處理設施,所設置之貯存設備有疏漏廢水至水體,惟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本局。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罰鍰金額
- NT$6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洗衣業,共同設置廢水處理設施,所設置之貯存設備有疏漏廢水至水體,惟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本局。
- 處分日期
- 2018/03/30
- 罰鍰金額
- NT$35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違規情節
- 現場監督查核時,基地範圍內之第3期B3區部分土地裸露且已設置工務所,並張貼103店建第560號建照工程告示牌,現場顯已先行動工。
- 處分日期
- 2018/03/30
- 罰鍰金額
- NT$35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違規情節
- 現場監督查核時,基地範圍內之第3期B3區部分土地裸露且已設置工務所,並張貼103店建第560號建照工程告示牌,現場顯已先行動工。
- 處分日期
- 2018/03/30
- 罰鍰金額
- NT$35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違規情節
- 現場監督查核時,基地範圍內之第3期B3區部分土地裸露且已設置工務所,並張貼103店建第560號建照工程告示牌,現場顯已先行動工。
- 處分日期
- 2018/03/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駕駛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03/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駕駛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03/2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鏟土機)進行工程施工行為,雖現場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3/2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國揚雲端科技大樓興建工程進行消防測試,惟未採取必要之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棄置其他污染物(泡沫廢水)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
- 處分日期
- 2018/03/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進行營建工程作業,未注意環境維護,致泥沙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8/03/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9-1276)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03/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1119號),經查有下列違規情事:一、貴公司代表人已於106年4月24日核准變更,惟未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局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變更。二、貴公司核准設置之廢棄物清除技術員(吳怡萍)已於105年11月30日離職並於同年12月5日完成勞保退保程序,惟未○○離職時指定代理人報請本局備查。
- 處分日期
- 2018/03/2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於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逕行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營建吊掛工程作業之行為(大型吊車1台、大型發電機1台),影響附近安寧,係屬公告禁止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03/28
- 罰鍰金額
- NT$3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校所屬「106峽建字第92號新建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經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 處分日期
- 2018/03/2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62-UM)載運剩餘土石方進行棄置,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處理地點與事實不符,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18/03/2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4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932-CC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8/03/2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進行工程施工行為,雖現場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3/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403號),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或轉運之設置,經查發現該址貯存廢棄物(垃圾、廚餘)。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行於該址貯存或轉運
- 處分日期
- 2018/03/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妥善維護管理與清理現場環境,致廢水污染水溝影響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8/03/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2月20日10時許派員前往,經查該址為承德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化學製品製造業,現場作業中,經查該廠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0445-03號),經查排放口編號P004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並限期於107年1月19日前完成上述情事改善。本局將錄案不定期稽查,倘查獲違反環保法令之規定,將依法究辦。
- 處分日期
- 2018/03/26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所辦理「新北市鶯歌區107年度道路附屬設施修繕維護等工程(開口契約)」(管制編號:F107F8Z005-1),未於107年2月13日繳款期限前繳納營建工程空污費,遲至107年3月20日始完成空污費繳納,逾期30日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8/03/26
- 罰鍰金額
- NT$1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校所屬「一期校舍屋頂防水隔熱改善工程(106重建字第0121號)」為空氣污染管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自施工。
- 處分日期
- 2018/03/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所屬「新北市土城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新建工程第六標(分支管及用戶接管)」(管制編號:F103FB6006-1)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
- 處分日期
- 2018/03/26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檢測結果下達:鎳2.76mg/L(限值:1mg/L),不符合放流水標準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8/03/26
- 罰鍰金額
- NT$1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經比對該公司水電錶每日操作紀錄,查獲其於106年7月12日廢(污)水排放量644立方公尺、106年8月7日廢(污)水排放量658立方公尺、106年7月17日廢(污)水排放量656立方公尺及106年7月28日廢(污)水排放量675立方公尺,均超過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所核准之廢(污)水排入量(640立方公尺)。
- 處分日期
- 2018/03/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土城區中山路沛陂段756地號房屋新建工程(103土建字第649號)」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自施工。
- 處分日期
- 2018/03/2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校所屬德馨樓屋頂防水隔熱工程(104板建字第00544號)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自施工。
- 處分日期
- 2018/03/2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運作(貯存)列管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異丙苯(列管編號:081-01),其容器、包裝未依規定標示毒性及污染防制有關事項。
- 處分日期
- 2018/03/2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美商美安美台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之網路行銷購物平台「SHOP.COM」網站刊登販賣「日本製366日長效型防蚊掛片 驅蚊蟲防蚊 防登革熱1.5倍加強版(單片)」,惟未領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逕行環境用藥廣告。
- 處分日期
- 2018/03/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本市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616號),經查貴公司確實有收受泓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產出之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899),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其廢棄物之清除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8/03/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4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4361-*B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8/03/2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噪音管制標準第8條
- 違規情節
- 貴院之空調室外機運轉噪音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經限期改善複查,於陳情人所指定居住生活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49.6分貝,背景音量45.9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47.2分貝,仍超過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工程及設施第3類夜間噪音管制標準(標準值:47分貝)。
- 處分日期
- 2018/03/23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處主辦「臺北捷運環狀線CF640區段標工區(CF642標-區域開發)」,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1. 工地周界:工區圍籬種類不符規定,記缺失4點。2.物料堆置:未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記缺失10點。3.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3.工地出入口:未設置加壓沖洗設備,記缺失10點。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34點。
- 處分日期
- 2018/03/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佳晟診所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洗腎診所(管制編號:F08A1335),經查未申報105年12月至106年12月洗腎醫療作業程序之廢尖銳器具(代碼:C-0504)、感染性廢棄物(遭污染物品或器具類) (代碼:C-0514)及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代碼:C-0599)貯存情形、未申報105年12月至106年11月洗腎醫療作業程序之廢尖銳器具(代碼:C-0504)、感染性廢棄物(遭污染物品或器具類) (代碼:C-0514)及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代碼:C-0599)產出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8/03/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樹脂砂製造作業中,加熱物質過程雖裝置惡臭收集及處理設備,但惡臭未被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致產生惡臭。
- 處分日期
- 2018/03/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5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9條第2款
- 處分日期
- 2018/03/22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月29日派員至該公司(F24定檢站)查核,檢驗即時檔車號與機車攝影檔車號有不符情形(106年5月23日將車號:CFP-542誤植為CFP-452、5月25日將車號:BJG-3711誤植為BJC-371、6月23日將車號:RYA-549誤植為RYA-459、8月23日將車號:971-GRN誤植為917-GRN、12月2日將車號:5HD-561誤植為5HD-651),年度內累計缺失筆數合計達5筆,且未主動通報本局修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暨「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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