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
共 54,43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5051 - 251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02/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生廢木材混合物及石材廢料等事業廢棄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處分日期
- 2020/02/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事業廢棄物貯存區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逸散致污染地面、及貯存區未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等違規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熱處理業,並以滲碳或滲氮等方式,進行鋼材之處理,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4批第1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金屬熱處理程序,惟稽查時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陶瓷製品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惟未每日登載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操作紀錄,屬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宏駿洗衣店)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烘衣機)從事洗染之商業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每日晚上10時至翌日早上8時)使用動力機具(壓路機、鋪路機)從事營建工程之行為(道路鋪設作業),雖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惟未採取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例假日或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14時)使用動力機具(空壓機)從事營建工程之行為(釘槍固定板模),惟未採取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高壓噴槍)供人洗車之商業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高壓噴槍)供人洗車之商業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擴音設備,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前往貴公司主辦之「鵬程建設泰山黎明段787地號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8FG****-1)稽查,並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30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10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三)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10點。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之「快樂狗企業有限公司新建工程」,逕流廢水未有效收集至沉砂池,逕行排放於景美溪,核屬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實施。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廠區貯油槽容積達200公升以上,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貯油場,惟四周未設置防溢堤。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野柳海洋世界」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遊樂園(區),現場廢水處理設施運作中,於放流口(D01)採水送驗,經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114mg/L(限值:50mg/L)、化學需氧量212 mg/L(限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運作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環己烷(列管編號:082-01,含量95%~100%W/W)及鎳化合物含環己烷(45%~50%W/W)等2種,惟該批容器未標示毒性及污染防制有關事項。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出一般事業廢棄物(廢油),惟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之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BBF-3710)駕駛人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塑膠袋),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懸掛於公共設施(路燈桿)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磁磚拆除作業,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碎磁磚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廢容器回收物貯存之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且未依其種類分區貯存
- 處分日期
- 2020/02/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橡膠製品製造程序,核屬行政院環保署公告第七批第二類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
- 處分日期
- 2020/02/25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橡膠製品製造程序,核屬行政院環保署公告第七批第二類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
- 處分日期
- 2020/02/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樹林廠從事洗衣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經查鍋爐使用之燃料為進億建築材料工程行自營建工地(億東營造)載回之廢木材(代碼:R-0701)作為鍋爐燃料,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0/02/25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樹林廠從事洗衣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經查鍋爐使用之燃料為進億建築材料工程行自營建工地(億東營造)載回之廢木材(代碼:R-0701)作為鍋爐燃料,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0/02/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塑膠皮、膠布製造程序,稽查時現場作業中,以塑膠粒為原料經加熱融解製造為塑膠皮(紙)且實際產量達390萬餘碼,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公告第6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0/02/25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塑膠皮、膠布製造程序,稽查時現場作業中,以塑膠粒為原料經加熱融解製造為塑膠皮(紙)且實際產量達390萬餘碼,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公告第6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0/02/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整地回填作業,查施工區域未有效灑水,致引起塵土飛揚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0/02/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砂土),本局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達18點: 1.物料堆置:阻隔牆未完全圍封堆置區(不含出入口),記缺失10點。 2.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舖設混凝土,惟有路面色差,記缺失4點。 3.車輛清洗:洗車設備無加壓沖洗功能,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公私場所門口有運 輸車輛帶出的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記缺失4點。
- 處分日期
- 2020/02/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稽查時,現場廢水處理設備操作中,於放流口(D01)採水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135 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2/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樹林廠以廢木材(R-0701)做為鍋爐燃料,且廢木材為進億材料工程行自營建工地(億東營造)載回之廢木材,核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之再利用機構,惟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0/02/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民權護理之家,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查現場營運中並已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感染性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599),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通過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0/02/2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181號),其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行貯存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0/02/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0319)載運廢棄物,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中日期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0/02/2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1044號),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發現逾期申報108年4月營運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樹林廠從事橡膠製品製造程序,以天然或合成橡膠為原料,經混練、壓延、模製成型及硫化等加工程序,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7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樹林廠從事橡膠製品製造程序,以天然或合成橡膠為原料,經混練、壓延、模製成型及硫化等加工程序,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7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第2類噪音管制區內公告禁止時段(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切割機)進行切割作業之營建工程之行為,且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第3類噪音管制區內公告禁止時段(例假日或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吊掛機)進行吊掛作業之營建工程之行為,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第3類噪音管制區內公告禁止時段(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現場雖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如隔音布、防震襯壁等),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亞昕昕悅灣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於本市第2類噪音管制區內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進行營建工程,現場未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且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新板極住宅新建工程」,於本市第3類噪音管制區內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小山貓)進行營建工程,現場未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且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西區營業分處之「西區B舊漏管線汰換工程」,於本市第3類噪音管制區內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小山貓)進行營建工程,現場雖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營建工程進行進行路面刨除作業,惟未於施工區周界設置適當防制措施(防止粒狀物質飛散之防塵罩網、靜電幕、防塵屏、圍籬或防風柵等),致引起塵土飛揚。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183-02號),最終沉澱池(T01-10)之污泥應送往污泥壓濾式脫水機(T01-13),惟查最終沉澱池(T01-10)有一軟管連接硬管連接至新設黑色桶槽,再連接至污泥脫水機(T01-13),核屬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新北環水許字*****-03號),許可登載放流口設置於周界外,惟查放流口設置於廠內,與許可內容不符,核屬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油漆工程行」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金屬表面處理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產生之廢污水送至貯留設施,後續採回收使用,惟未取得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油漆工程行」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金屬表面處理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產生之廢污水送至貯留設施,後續採回收使用,惟未取得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新北環水許字*****-03號),現場增設剝膜製程,產出之廢污水進入位於廠區1樓之陰井,與許可內容不符,核屬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進行拆屋工程作業,未注意環境維護,致泥沙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879-BMZ)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且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致污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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