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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共 54,43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3201 - 33250 筆)

處分日期
2017/05/08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3月28日派員至板橋區文化路旁稽查,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1) 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上方未覆蓋透明塑膠布),記缺失4點。(2) 物料堆置:工區內土石方未覆蓋防塵布、防塵網,記缺失10點。(3) 車行路徑:工區內主要道路未採行防制設施,明顯泥濘,記缺失10點。(4) 工地出入口: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34點,超過10點以上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及10條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17/05/08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至林口區民治路25號(國宅段96地號等7筆)複查貴校辦理「新北市林口及三鶯國民運動中心.新北市立林口國民中學羽球館暨體適能中心等興建統包工程(林口國中案)」(管制編號:F105FH2012-1),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1.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積塵甚厚),記10點。2.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10點。
處分日期
2017/05/08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5/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5/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製程廢水經處理設施後排放至公共下水道系統,未依排放許可證文件之登記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5/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2條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103年8月22月未經核准運作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異丁酮核可文件時,即逕行購入10.032公斤內含列管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異丁酮(列管編號:117-01;濃度已達1%W/W以上)之物品(商品名:EC776 FUEL RESISTANT GF(QUART)AERO,批號:LOT4120AF)
處分日期
2017/05/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5/0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違規情節
臺端駕駛車輛(車號:QV8-592)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地點將垃圾交付清除,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17/05/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辦理「遠雄左岸-馥桂園H95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5F41002-1)工地,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缺失10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記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3) 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以上缺失記點共計24點,超過10點以上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5/05
罰鍰金額
NT$88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
處分日期
2017/05/05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
處分日期
2017/05/05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
處分日期
2017/05/05
罰鍰金額
NT$2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5/0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5/0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5/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原設置林青弘為甲級清除技術員,本局於106年2月14日查詢「勞保資訊查詢系統」發現其已於105年3月1日離職,貴公司應於清除技術員離職時,指定代理人報請本局備查,並於3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惟貴公司未依規定辦理。
處分日期
2017/05/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址實際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之面積在100平方公尺以上,屬會產生逸散性粒狀污染物之固定污染源,稽查時作業中,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1)公私場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依規定設置或採行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記缺失10點。(2)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依規定設置或採行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之設施,記缺失10點。以上缺失記點共計20點,超過10點以上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5/0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793-QP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處分日期
2017/05/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進行「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整)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雖現場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安寧。
處分日期
2017/05/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進行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整)使用動力機械(小山貓)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且現場未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致妨礙他人生活安寧。
處分日期
2017/05/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進行「新北市雙和(跨區)、雙捷(串線)低碳人本生活街區整合示範計畫-景安路」,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整)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雖現場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安寧。
處分日期
2017/05/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進行「新北市雙和(跨區)、雙捷(串線)低碳人本生活街區整合示範計畫-景安路」,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整)使用動力機械(壓路機)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雖現場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安寧。
處分日期
2017/05/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整)使用動力機械(大型吊車)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且現場未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致妨礙他人生活安寧。
處分日期
2017/05/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工程未依規定於開工日前(106年1月13日)申報繳交空污費即先行開工,且至106年3月28日始完成空污費申報,逾期30日以上。
處分日期
2017/05/04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款第1目
處分日期
2017/05/04
罰鍰金額
NT$4,464,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款第1目
處分日期
2017/05/04
罰鍰金額
NT$2,604,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5/0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5/0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5/04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載運廢棄物(廢陶瓷),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貴商號所有車輛(曳引車號:831-W8、半拖車號:Y9-59)載運廢棄物(廢陶瓷),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17/05/04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49-BT)載運廢棄物(營建混合物:管線工程廢棄物),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中清運日期未填寫完整,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17/05/0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5/03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處分日期
2017/05/0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處分日期
2017/05/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5/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變更登記表已於104年12月17日經新北市政府核准變更公司地址為新北市樹林區保安街二段45巷23之2號1樓(原公司地址為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199巷20弄1號)在案,惟未於期限內(30日內)提出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變更申請。
處分日期
2017/05/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5/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處分日期
2017/05/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申報收受北辰環保企業社廢食用油(R-1702)120噸與實際接受廢食用油重量0.12噸不符,雖於105年12月12日網路聯單錯誤說明係重量錯誤,但未自收受廢棄物後1日內連線確認聯單不接受,並自確認不接受起1日內,請求該事業、清除者連線補正申報資料及再次連線確認聯單接受,並向臺北市政府報備。
處分日期
2017/05/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處分日期
2017/05/02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處分日期
2017/05/02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處分日期
2017/05/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處分日期
2017/05/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進行「105年度新北市轄內道路品質提昇工程(第七區)」,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整)使用動力機械(壓平機)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雖現場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安寧。
處分日期
2017/05/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處分日期
2017/05/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處分日期
2017/05/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進行「新北市汐止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工程公共管網及用戶接管第三標後續工程」,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整)使用動力機械(壓路機)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雖現場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安寧。
處分日期
2017/05/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進行「路面柏油恢復工程」,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整)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刨路機)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雖現場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安寧。
處分日期
2017/05/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進行「臺北都會區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一階段工程CF650區段標CF651A子施工標」,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整)使用動力機械(吊車)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雖現場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安寧。
處分日期
2017/05/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之「夏之恋小吃店」營業項目非屬經濟部公告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視聽歌唱業」並經登記許可之營業場所,於禁止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提供卡拉OK設備供人歌唱,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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