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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8101 - 8150 筆)

處分日期
2023/02/1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89-RN、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月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81-Q7、營業大貨車)於112年1月7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F-430、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月16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FN-1198)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0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2/1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35-HG、營業大貨車)於112年1月6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AJ-857、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月3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E-1931、自用大貨車)於112年2月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C-3162、營業大貨車)於112年1月3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LAJ-691、營業大貨車)於112年1月5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Q2-250、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月9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S5-840、自用大貨車)於112年2月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76-BX、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月5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7U-773、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月7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975-RU、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月17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05-BP、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月1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59-TW、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月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6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牌照號碼:NQS-3098)112年1月4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攔檢,並於桃園市蘆竹區公埔國小執行原地噪音檢驗結果,噪音量測值91分貝,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90分貝,超出值1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2/16
罰鍰金額
NT$21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桃園廠領有本府核發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0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桃園廠放流口採樣檢測,檢測結果重金屬銅Cu:4.0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2/16
罰鍰金額
NT$45,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桃園市桃園區建國段752地號起造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0月28日派員稽查,現場應設有1座沉砂池,惟本次稽查時現場無設置沉砂池且未有定期維護、清理淤沙紀錄。
處分日期
2023/02/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保局111年2月22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現場高濃度陰井(T01-01)及水洗水陰井(T01-03)現場未有曝氣管(許可各登載有曝氣管1條),鹼化槽(T01-13)現場有1條曝氣管線(許可未登載),水洗水陰井(T01-03)及水洗水調整槽(T01-04)現場各有2顆泵浦(許可證僅登載1顆),中和槽(T01-09)現場未有泵浦數量(許可登載1顆),快混槽(T01-06)現場未設置pH計監控,上述行為皆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
處分日期
2023/02/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7月1日派員會同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中興派出所至本市龍潭區大昌路一段與福龍路三段交叉口稽查,查獲臺端(即百盈企業社)所有之自用大貨車(KEE-1905)載運剩餘土石方,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3/02/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經本局112年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系統結果,貴公司111年10月及12月營運紀錄未於期限內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2/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經本局112年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系統結果,貴公司111年7月及11月之營運紀錄未於期限內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2/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86-Q9、營業大貨車)於112年1月4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75-KU、營業貨櫃曳引車)於112年1月7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21-AP、營業大貨車)於112年1月13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29-HE、營業大貨車)於112年1月25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32-W7、營業大貨車)於112年1月31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R-600、營業貨運曳引車)於112年1月31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32-BZ、自用大貨車)於112年2月3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AG-829、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月5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A-0301、營業大貨車)於112年1月9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E-2072、營業大貨車)於112年1月6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G-9065、自用大貨車)於112年2月3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23-UK、自用大貨車)於112年2月1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69-VN、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月3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0800、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月29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D-3825、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月4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2130、自用大貨車)於112年2月3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NA-7611、營業貨櫃曳引車)於112年1月27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2/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桃園區水汴頭5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10月8日(星期六)13時2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作業中,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3/02/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桃園區忠義段595地號從事嘉駿建設忠義段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10月8日23時25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水泥車及灌漿車)作業中,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3/02/1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1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98號),案經本局於111年11月17日派員前往本市平鎮區平東路379巷27號隔壁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該址堆放廢木材、建築廢棄物及廢矽酸鈣板(D-0599,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惟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內未登載廢棄物貯存場及轉運站。
處分日期
2023/02/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8月2日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0年6月~11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事業活動產生之無機性污泥(D-0902)之產出量、貯存量及清理量申報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2/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8月2日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0年6月~11月),發現貴事業於110年6月申報廢潤滑油(D-1703)產出量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最大產出量(3公噸)百分之十,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2/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3800-EX)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4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2/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公告禁止時段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現場數台高平整機具正進行水泥整平作業,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3/02/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2月12日3時0分派員稽查(公告禁止時段),發現貴公司現場數台高平整機具正進行水泥整平作業,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稽查人員已現場責令立即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2月12日3時59分前往稽查,現場仍未停止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2/14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2月12日3時59分派員稽查(公告禁止時段),發現貴公司現場數台高平整機具正進行水泥整平作業,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稽查人員已現場責令立即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2月12日4時59分前往稽查,現場仍未停止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2/1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桃園區大原路22巷24弄27之3號從事豆類製品製造加工,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12年1月10日派員至桃園區大原路22巷24弄稽查,現場發現有一PVC 管線排放乳白色廢水,經循管線上游追查,查獲貴廠作業廢水未經處理,以沉水馬達抽至廠外,再以PVC管線拉至廠區外溝渠排放,續流至承受水體(東門溪),污染管制區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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