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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60002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違規日期
- 2024/12/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各級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得指定公告其應自行或委 託檢驗測定機構實施定期檢驗測定。」及環境部114年1月2日環部空字第1131083965號公告「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附表二應定期檢測及申報戴奧辛之固定污染源-火化設備,排放管道戴奧辛每二年檢測一次,合先敘明。經本縣環保局稽查人員於113年12月11日至貴公所玉里鎮松浦火葬場(地址:花蓮縣玉里鎮松浦里萬麗208號)進行稽查貴公所玉里鎮松浦火葬場109年4月9-10日及110年9月4-5日進行排放管道戴奧辛檢測後,迄今尚未執行排放管道戴奧辛檢測,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及同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花蓮縣玉里鎮中正路一四八號
- 違規地址
- 花蓮縣玉里鎮松浦里萬麗二○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