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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10008
- 處分日期
- 2024/01/09
- 違規日期
- 2023/07/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三號從事化學原材料製造業,經本局於112年7月7日派員執行發泡級聚苯乙烯化學製造程序(M01)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2個設備元件(設備元件編號:A01-O01,背景值:2.1ppm,檢測值8,364ppm;B06-O01,背景值:2.4ppm,檢測值11,652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查貴公司已提報於112年7月10日委託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設備元件複測報告,已改善完成,本局不再通知限期改善。限改日期:113年0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