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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龍光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8715554

共 20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0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12/26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局105年7月15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535536400號函核發之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文件(申請編號:S16A2260-01),其空氣污染物目標年排放量為:粒狀污染物485公斤/年、硫氧化物199公斤/年、氮氧化物3,623公斤/年及揮發性有機物12,682公斤/年。惟查貴公司110年揮發性有機物實際排放量為13,228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546公斤/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1/12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位於本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三號從事化學原材料製造業,依法應設有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一名,經本局稽查有違反下列情事:本局於112年11月7日派員至現場查核貴公司,貴公司於112年3月27日設置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為蘇○○。○○於97年取得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合格證書「(97)環署訓證字第FA240342號」後,已連續3年以上未經依法設置為專責人員,應依「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於到職之翌日起6個月內(112年9月26日前),完成到職訓練,並於專責人員設置屆滿6個月後15日內(112年10月11日前),公私場所應檢具專責人員完成到職訓練之證明文件,完成備查。然貴公司至稽查當時(112年11月7日)仍未提報到職訓練之證明文件備查,已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有關專責單位或人員之設置條件及管理事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1/09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三號從事化學原材料製造業,經本局於112年7月7日派員執行發泡級聚苯乙烯化學製造程序(M01)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2個設備元件(設備元件編號:A01-O01,背景值:2.1ppm,檢測值8,364ppm;B06-O01,背景值:2.4ppm,檢測值11,652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3/25
罰鍰金額
NT$67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2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高雄廠(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3號)執行旨揭製程(M01)設備元件檢測結果,編號:1110218V153-1(流體組成:樹脂,背景值:23.8ppm,檢測值:16,24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4/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6月19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有機性污泥(D-0901)107年8月至108年3月,產生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5/2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執行發泡級聚苯乙烯化學製造程序(M01)設備元件檢測結果,編號:A26-F02(流體組成:石油醚,背景值:1.85ppm,檢測值:22,908ppm)、Q02-F02(流體組成:石油醚,背景值:4.17ppm,檢測值:2,982ppm)、Q04-V01(流體組成:聚苯乙烯半成品,背景值:1.46ppm,檢測值:36,300ppm)、Q09-F01(流體組成:聚苯乙烯半成品,背景值:3.41ppm,檢測值:4,754ppm)及Q20-E04(流體組成:石油醚,背景值:2.34ppm,檢測值:9,656ppm),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所定「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8/30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M01製程設備元件編號:R6301-R01 (流體組成:苯乙烯,背景值:2.58ppm,檢測值:52,797ppm)淨檢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訂「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3/23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M01製程設備元件編號:R6301L029(流體組成:苯乙烯,背景值:1.13ppm,檢測值:8,664ppm)、WT6302LV19(流體組成:苯乙烯,背景值:1.01ppm,檢測值:2,407ppm)淨檢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訂「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07/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06/0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05/1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04/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11/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08/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07/0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07/0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07/0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07/09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04/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3/06/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