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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水畜牧場

文號
30-111-100001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22/12/08
違規日期
2022/07/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6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案經查貴牧場於111年4月26日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經本府於111年7月7日府環水字第1110132698號函裁處新台幣10萬9,500元並限期於111年7月20日改善完成,本縣環境保護人員於111年7月25日上午10時整至貴牧場現場複查,複查時貴牧場運作中,並排放廢水,現場採集水樣5大瓶1小瓶,其中1瓶加酸至pH2以下,現場檢測水溫為29.5℃、pH平均測值 為7.29符合標準,其餘水樣經送環保署認可之檢測機構檢測 ,其檢測值為: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17mg/L(放流水標準值: 600mg/L)、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08mg/L(放流水標準值: 80mg/L)、懸浮固體檢測值:48.6mg/L(放流水標準值:150mg/L) ,其中化學需氧量及生化需氧量仍超過放流水標準,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57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6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國強里豐村一三八之一號
違規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國強里11鄰豐村138之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