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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榮興畜牧場

文號
30-111-090048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2/09/26
違規日期
2022/07/0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4,002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陳榮興畜牧場於本縣枋寮鄉靶場段324及325地號土地(原大響營段295-3地號)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7月6日派員稽查及相關查核事證,發現貴牧場場區後方有畜牧廢水溢流污染農園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4002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枋寮鄉大響營段二九五之三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枋寮鄉靶場段324.325地號/陳榮興畜牧場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