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5/06/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飼料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操作許可證,本府114年5月7日派員稽查時,現場製程作業中,洗滌塔內及洗滌循環水槽皆無水,廠區後方異味明顯,貴公司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致製程污染物(異味)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30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警察局於本縣枋寮鄉德興段872、855等12筆地號土地辦理「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枋寮分局辦公廳舍新建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5月7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圍籬未涵蓋整個工區、土堆未依規定進行覆蓋、車行路徑至主要道路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累計缺失扣點計1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5/06/30
- 罰鍰金額
- NT$4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分署委託豐瀛營造有限公司於本縣荖濃溪里嶺大橋辦理「113年度荖濃溪里嶺大橋上游河段採售分離計畫--收入(土石標)」,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5月14日前往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運輸車輛車牌號碼KLA-7771及KLD-9701運送物料之車輛採用非密閉貨廂,運送粉塵逸散性之物料,未使用防塵網(布)緊密覆蓋,恐造成車輛行進中產生粉塵逸散情形,缺失記點計10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5/06/30
- 罰鍰金額
- NT$19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金豆食品開發有限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其排放水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5月5日15時41分派員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食品製造業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63毫克/公升,標準值3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420毫克/公升,標準值1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350毫克/公升,標準值30毫克/公升) ,雖該公司屬未達公告事業管制規模之業者,惟排放未符合食品製造業管制標準之廢(污)水於地面水體影響水體品質,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547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54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30
- 罰鍰金額
- NT$25,4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縣內埔鄉新埔段3282地號經營萬順億畜牧場從事豬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27日14時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22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30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600毫克/公升),且自本次違反之日起,往前回溯1年內已有2次違反相同條款(本次第3次),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3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該場為飼養規模達2000頭以上豬隻畜牧場,經勾稽該場申報資料,其C-0504廢針頭自111年6月起貯存於場內,其貯存時間超過一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承包「加百列建設有限公司(12戶)工廠新建工程」於本縣屏東市華富段62、62-3~62-13等12筆地號土地進行整地工程作業,本局於114年5月21日14時15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因於工地出入口未落實將車輛輪胎清洗乾淨即離開,導致泥沙外帶嚴重,造成鄰近道路路面污染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5/06/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之廣告物「臻境富都五房孝親雙車別墅……08-7327779」於114年5月30日繫掛於本縣長治鄉水源路燈桿,有隨意繫掛廣告污染定著物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2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營之畜殖事業部大響營第二畜殖場內新設廢(污)水處理設施與本府核發排放許可證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5/06/27
- 罰鍰金額
- NT$4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放流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03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40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600毫克/公升)。
- 處分日期
- 2025/06/27
- 罰鍰金額
- NT$10,50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9條之5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畜牧場內飼養54頭豬,未於營運前完成申請廢水管理計畫核准。
- 處分日期
- 2025/06/2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泰馨畜牧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已逾期(113年12月30日到期),未向本府環境保護局重新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仍飼養520頭豬且排放廢水。
- 處分日期
- 2025/06/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於放流口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2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95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縣九如鄉九明段342地號經營新穎畜牧場從事豬隻飼育業,經環管署於114年3月27日9時35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放流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妥善維護,且未依規定每年至少校正1次,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2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營之畜殖事業部大響營第一畜殖場內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操作流程(逕於抽水站及終沉池增設集水井)與本府核發排放許可證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5/06/2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本案申領有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本日會同農畜試驗所南區分所副研究員巡視現場,該工程已於114年時完工,現場未發現有該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之情形存之情形,經本局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自開工至今日皆貯存量0公噸及未申報產出、流向,涉有申報不符,未依實際情形申報之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26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貯存D-1801製程產出之一般廢棄物堆內含廢磚,及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滲透之設施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6/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之車輛(車號:817-MSC),於114年2月22日15時13分,行經本縣屏東市大湖路82-1號,有隨意丟棄煙蒂致污染環境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24
- 罰鍰金額
- NT$27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陳賢昌牧場(下稱貴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5月2日派員至貴場稽查,繞巡場區周界在嗅有異味處採樣檢測, 經檢測異味值為58,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排放標準」 (中華民國96年9月13日(含)後設立之污染源工業區及農業區周界排放標準值30) ,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查臺端113年6月28日曾違反相同規定,本次為1年內第2次違規,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5/06/24
- 罰鍰金額
- NT$28,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於放流口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0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50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24
- 罰鍰金額
- NT$15,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於放流口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0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2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於放流口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41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88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於放流口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6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60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24
- 罰鍰金額
- NT$43,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於放流口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4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0,70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24
- 罰鍰金額
- NT$26,25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場有廢水疏漏致污染場外地面水體之情形,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本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24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從事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廢氣處理設備(次氯酸水洗設備)有水排出,直接排入場內雨水溝,並經由雨水溝流至場外致有污染水體情事,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本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24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因歇業、停工一年以上、遷址不明等原因無繼續生產、製造及加工行為,前於114年1月13日經本府廢止工廠登記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2月6日屏環水字第1149002379號函限期114年5月9日前檢具用地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請審查,惟逾期未提報,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四林畜殖場從事豬隻飼養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5月13日派員於該場周界進行異味官能檢測,檢測結果為144,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工業區及農業區周界排放標準值50〔96年9月13日前設立之污染源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5/06/23
- 罰鍰金額
- NT$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縣九如鄉玉水段351、353地號及九明段758地號經營祺翔畜牧場從事豬隻飼育業,經環管署於114年3月18日9時30分派員稽查,發現放流口排放水質不佳,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43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150毫克/公升),且自本次違反之日起,往前回溯1年內已有3次違反相同條款(本次第4次),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23
- 罰鍰金額
- NT$21,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於放流口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01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9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水利處於本縣新園鄉鹽新段1408地號土地辦理「屏東縣新園鄉(鹽埔漁港)B幹線雨水下水道抽水站新建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29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圍籬未涵蓋整個工區、土堆未完全覆蓋防塵網、工區車行路徑至主要道路,鋪設粗級配及粒料厚度不足,裸露地表灑水面積及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工地出入口施工車輛於離開工區時未落實將輪胎清洗乾就,造成泥沙外帶及路面色差情形,另結構體之施工鷹架外緣未完全覆蓋防塵網,累計缺失記點合計24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林坤新經營坤新牧場於本縣鹽埔鄉民意段916、917、918地號土地從事牛隻飼育作業,經本局於114年5月17日派員稽查發現,於該場固液分離機旁發現露天堆置貯存大量牛糞渣污染地面,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亦未有收集或防止由貯存設施產生之廢氣污染空氣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2款之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暨第63條之1第1項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第1頁,共4頁1148019714三、違法事實:查臺端經營坤新牧場於本縣鹽埔鄉民意段916、917、918地號土地從事牛隻飼育作業,經本局於114年5月17日派員稽查發現,於該場固液分離機旁發現露天堆置貯存大量牛糞渣污染地面,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亦未有收集或防止由貯存設施產生之廢氣污染空氣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2款之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暨第63條之1第1項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案申領有廢棄物清理計畫書(111年9月15日核准在案)經本局派員巡視現場,該工程已完工且未發現有廢棄物貯存之情形,,經查核該工程網路申報資料,自開工至完工,皆申報貯存為0公噸,未申報產出及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3條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係屬「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規範應申報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之列管對象,惟查113年第3季之空污費申繳期限迄今已逾30日未進行申報,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會同工地主任許先生巡視現場,現場工程作業中,該工程近完工狀態,建物僅剩內部裝潢,外部有灌漿作業執行中,現場有廢棄物產生,據許主任表示該工程於去年(113年)11、12月時開工,查該工程施工期間未檢具廢棄清理計劃書經本局核准前即先行動工且未以網路申報傳輸方式申報工程產出之廢棄物貯存、產出、流向等情形,涉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承攬「東港溪新園堤防東港大橋上下游段整體環境改善工程」,本局於114年5月8日派員稽查時該工程已完工,現場已無廢棄物,惟經勾稽網路申報資料,該公司未正確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量及未申報清理流向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承攬達文西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本局於114年2月11日前來稽查時現場人員表示廢棄物為當月產出,之後會依法申報,惟今日(114年5月13日)現場工程已近完工,場內無廢棄物貯存,勾稽期間網路申報資料,皆申報產出零,與申報不符,該公司未依工程實際狀況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運情形,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工程行所有之車輛(車號:P4-9760),於114年5月12日10時31分,行駛至本縣長治鄉中興路與水源路路口,有隨意丟棄一般廢棄物(煙蒂)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1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工程申領有廢清書(於110年3月18日核准在案),經本局派員至現場,該案已完工,且未發現有該工程產出之廢棄物貯存之情形,查該工程網路申報資料自開工致完工止皆申報貯存量0公噸,未申報產出及聯單。
- 處分日期
- 2025/06/16
- 罰鍰金額
- NT$16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製程為廢紙-破碎-粉碎-加壓成型-產品(紙絨),廠區以黑網及塑膠波浪板進行圍封輔以噴霧設備以防制粒狀物逸散,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4月28日派員稽查時,現場製程作業中,惟黑網多處破損且噴霧設備未運作致製程產生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廠外空氣中,貴公司未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並維持其正常運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4年3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臺端經營之畜牧場於本縣新園鄉新洋段1305地號土地,露天堆置曝曬雞糞,貯存地點未有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流入、滲透及防止污染地面水體之設備或措施並散發異味,且未於貯存地點明顯處有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該公司畜禽屠宰下腳料於113年6月至12月、114年2月至3月及死廢畜禽於113年7月至11月、114年1月至2月收受量及貯存量申報異常之情事,前月收受貯存量加收受量扣除使用量未符合當月收受貯存量,該公司未依規定正確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及處理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之車輛(車號:AZR-7389),駕駛人於114年4月28日11時15分,於本縣屏東市瑞光南路國仁醫院對向路口道路,有隨意丟棄一般廢棄物(煙蒂)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5/06/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金冠利通運有限公司所有之車輛(車號:KLL-3367),於114年05月07日10時42分,行駛至本縣里港鄉中和段875地號土地,有隨意丟棄一般廢棄物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5/06/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銓崴企業社所有車輛(車號:KEL-9300),於114年05月03日15時33分,行駛至本縣里港鄉中和段821-1、834、835-1及836-1地號土地,有隨意丟棄一般廢棄物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5/06/15
- 罰鍰金額
- NT$3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林吳菊梅畜牧場於本縣鹽埔鄉仕絨段327地號土地從事豬隻飼育作業,其排放水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5月2日派員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5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4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砂石採集處理程序,領有固定污染源「堆置場作業程序」操作許可證,廠內設有堆置區,應依據「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四條採行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之措施,及同辦法第六條第二款於車輛通行之路徑及區域鋪設粗級配或粒料,並於作業期間灑水及第六條第三款運輸車輛運送粒狀污染物質離開前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5月7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核時製程作業中,堆置區未設置防制措施及阻隔設施或防溢座、車行路徑鋪設粗級配或粒料不足致路面色差及泥濘及運輸車輛運送粒狀污染物質離開前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未符合規定之項目合計缺失點數共24點,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13
- 罰鍰金額
- NT$13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地政處於屏東市建國段1941等98筆地號土地辦理「屏東縣屏東市和生市地重劃區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5月2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土堆未完全覆蓋防塵網、車行路徑舖設粗級配或粒料厚度不足及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工地出入口未落實施工車輛輪胎清洗作業,造成泥沙外帶情形,另運送粉塵逸散性之車輛,未使用防塵網進行覆蓋及粉塵逸散性操作時未持續灑水保持濕潤,致有塵土飛揚情形,累計缺失合計32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5/06/13
- 罰鍰金額
- NT$21,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分署委託宗億營造有限公司於本縣鹽埔鄉隘寮溪斷面辦理「114年度隘寮溪斷面118至斷面120河段採售分離計畫(開口契約)--收入(土石標)」,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28日前往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運輸車輛車牌號碼472-JG運送物料之車輛採用非密閉貨廂,運送粉塵逸散性之物料,未使用防塵網(布)緊密覆蓋,恐造成車輛行進中產生粉塵逸散情形,缺失記點計10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第 1 頁,共 219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