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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馨畜牧場

文號
30-114-060034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5/06/27
違規日期
2025/02/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泰馨畜牧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已逾期(113年12月30日到期),未向本府環境保護局重新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仍飼養520頭豬且排放廢水。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廈南村九之八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2334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