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田屋餐館
- 文號
- 22-113-040002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4/04/09
- 違規日期
- 2024/03/08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違反噪音管制法限期改善複查案件,稽查時營業中,於原量測位置進行低頻噪音量測,測得低頻均能音量為39.4分貝,因營業中無法停止運轉,無法量測背景音量,故不予扣除背景音量修正,仍以39.4分貝計,未符合營業場所第三類管制區日間時段低頻噪音管制標準37分貝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31日。
- 裁處依據
- 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延平里延平路五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延平路519號
- 統一編號
- 2189636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