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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60014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06/11
違規日期
2018/05/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作業產生之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命全部停工(產出廢水製程)。限改日期:107年05月26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德化里東西七路一段二九三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雅潭路四段345號
統一編號
2206985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