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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2069853

共 30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30 筆)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01/19
罰鍰金額
NT$7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水泥業,本局於112年11月22日16時40分派員至貴公司廠區周界外水溝稽查,溝內有水泥淤積污染水溝情事,經查為貴公司貯留區旁鐵皮破裂,致廠區原料疏漏至廠外水溝,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稽查時貴公司已配合清理溝渠,經本局於112年11月26日派員前往複查,溝渠已清理完畢,且後續鐵圍籬已修補,本局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6/17
罰鍰金額
NT$1,125,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
違規情節
該公司提送「民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大安二廠環境影響說明書」至本局審查,經本局於109年3月26日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新申請案件現勘作業,於申請基地範圍內發現有已開發完成之工廠並且營運中。該公司未經主管機關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規定作成認可前,即逕行為同法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開發行為,核有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應受處分之情事。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3/02
罰鍰金額
NT$31,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廠於本市大雅區三和里雅潭路四段345號從事土石加工業,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323-01號),經本局於108年12月9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以下違規情事:貴廠作業環境內發現多處未登載於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內之洗車裝置,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3/02
罰鍰金額
NT$16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廠於本市大雅區三和里雅潭路四段345號從事土石加工業,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323-01號),經本局於108年12月9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以下違規情事:抽水井(T01-01)之阻隔鐵板破損致廢水疏漏至地面水體,且未採取維護、防範措施及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06/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作業產生之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05/14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民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大安瀝青廠,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涉第二次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02/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大安瀝青廠於臺中市大安區大安段1-51地號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中市府環空設字第0419-00號),案經本局於107年1月15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該公司大安瀝青廠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9/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大安一廠)執行稽查作業,查獲現場缺失如下:(一)現場堆置區域灑水未涵蓋全區,且未設防溢座,記缺失4點。(二)室外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未採密閉輸送,且無集氣設備或自動灑水系統,記缺失10點。(三)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級配不足,廠內舖設RC路面,有明顯車行色差,記缺失4點。(四)設有自動洗車平台,並符合自動洗車設備規範,惟未記錄用電或用水量,記缺失4點。(五)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303)未操作時,其壓差計讀值為9mmH2O,未能顯示是否正常操作,記缺失4點。綜上,本次缺失共計26點,已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第6條及第7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9/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大安一廠)執行稽查作業,查獲現場缺失如下:(一)現場堆置區域灑水未涵蓋全區,且未設防溢座,記缺失4點。(二)室外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未採密閉輸送,且無集氣設備或自動灑水系統,記缺失10點。(三)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級配不足,廠內舖設RC路面,有明顯車行色差,記缺失4點。(四)設有自動洗車平台,並符合自動洗車設備規範,惟未記錄用電或用水量,記缺失4點。(五)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303)未操作時,其壓差計讀值為9mmH2O,未能顯示是否正常操作,記缺失4點。綜上,本次缺失共計26點,已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第6條及第7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9/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大安一廠)水泥製品製造程序(M03)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42-00號),本局於106年6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大安一廠)(地址:臺中市大安區頂安里東西三路10號)執行稽查,現場發現新增污染源設備噴砂機及切割機各一台(噴砂機運作中),且上述污染源均會產生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與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2/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因從事貯料桶爐石粉填充作業不慎,桶內壓力過大致爐石粉逸散,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且未於1小時內通知本局,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1/1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1/1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6/01/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5/01/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4/01/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3/12/2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3/07/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3/07/10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3/05/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3/05/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3/04/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1/10/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1/02/23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1/02/10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0/09/1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0/08/30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0/08/23
罰鍰金額
NT$7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0/08/23
罰鍰金額
NT$7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0/06/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