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柏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7-020026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8/02/27
- 違規日期
- 2017/12/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新營廠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廢濾袋D-0899)未依規定正確申報每月產出、貯存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民生里三民路一八六巷二之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一及三號A棟
- 統一編號
- 12832612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