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東柏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東柏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020026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02/27
違規日期
2017/12/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新營廠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廢濾袋D-0899)未依規定正確申報每月產出、貯存情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民生里三民路一八六巷二之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一及三號A棟
統一編號
1283261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