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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久堂廠

文號
20-107-10001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0/11
違規日期
2018/09/1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緣本局稽查人員107年09月14日至貴廠進行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法規符合度查核,稽查當時貴廠M04製程正常操作中,該製程107年08月31日操作紀錄未登載A013、A014、A015等防制設備之操作參數,與本局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樹區久堂里久堂路一一二、一一二之一、一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樹區久堂里久堂路一一二、一一二之一、一四號
統一編號
9402526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