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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120006
- 處分日期
- 2022/12/12
- 違規日期
- 2022/10/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0月20日現場稽查,本工程施 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 :1.第6條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整個工區, 缺失點數扣4點、2.第7條規定: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 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 3.第8條規定: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 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4.第10 條規定: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 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6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郵政九○四九九號信箱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內埔鄉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