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7-040035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違規日期
- 2018/03/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新營廠從事車用燈具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3月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新營廠未依規定申報廢活性碳之產出、貯存、清除、再利用情形及「汽車零件製造程序」於106年原料使用量、廢棄物及產品產出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頭南里南勢巷二○之三號、二○之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復興路756號
- 統一編號
- 59347422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