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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7-09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9/17
- 違規日期
- 2018/08/28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本市永康區亞太段0650-0000地號土地為潔亮實業有限公司舊廠區,現用於存放製程產生之污泥,該地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之運作中高污染潛勢工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潛勢調查計畫(第二期)計畫查證,發現土壤重金屬污染物鋅3,000 mg/kg超過管制標準1.5倍(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000 mg/kg);鉻540 mg/kg超過管制標準2.16倍(土壤污染物管制標準250mg/kg),該地號土地上之監測井 MW105305-03地下水污染物氰化物 44.9mg/L超過管制標準89.8倍(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值0.5 mg/L)。因污染來源明確,本府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及第16條規定,公告本市永康區亞太段650地號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並公告潔亮實業有限公司為污染行為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暨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裁罰基準第2點附表第二十一項次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東橋里自強路一四○巷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自強路一四○巷一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