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竹鈞工業社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竹鈞工業社

文號
30-107-030008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03/16
違規日期
2017/12/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9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經本局於106年12月26日派員執行查核並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檢測值(pH值)為4.2(標準值:6~9)、懸浮固體檢測值:89.6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11mg/L(標準值:100mg/L)、總鉻檢測值:3.42mg/L(標準值:2.0mg/L)、鋅檢測值:100mg/L(標準值: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30000元整,請臺端確實辦理改善並限期於107年3月16日前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檢測報告(項目須包含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總鉻、鋅)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等證明文件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3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北柳里四德路一九一巷一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北柳里四德路191巷1號
統一編號
6947490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