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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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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00003
- 處分日期
- 2023/10/06
- 違規日期
- 2023/03/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負責人王綉雰的先生潘**(公司業務實際負責人)表示營運紀錄等資料均申報為零,另經本局112年5月29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詢貴公司110年9月份至112年4月份期間之營運記錄申報情形,於111年11月份、112年3月份及4月份未申報,餘各月份皆申報零,另營運紀錄申報資料統計查詢均顯示查無資料(無110年9月至112年4月期間之廢棄物清運營運紀錄、清除聯單流向等資料)。貴公司實際有清運廢棄物,惟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營運紀錄資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六寶里中清路五段九七巷八弄二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六寶里中清路五段九七巷八弄二九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