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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雄畜牧場

文號
30-111-120047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2/12/20
違規日期
2022/09/2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9,755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幹雄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9月21日派員查核,其場內廢水處理設備有疏漏廢污水至公共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1條第2項暨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9755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東寧村興華路二七五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新唐路275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