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崁頂垃圾資源回收廠
- 文號
- 20-107-050019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8/05/08
- 違規日期
- 2018/02/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經查CEMS(自動連續監測)107年2月27、28日氯化氫09:00到17:00共7筆測值(26-43ppm)超過排放標準(25ppm),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及固定污染源排放標準第13條規定氣狀污染物之監測數據,其一小時紀錄值高於排放標準值之累積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崁頂鄉越溪村中正路八八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崁頂鄉越溪村中正路八八一號
- 統一編號
- 99510645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