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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90013
- 處分日期
- 2023/09/25
- 違規日期
- 2023/08/3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陶土/黏土加工處理程序(含陶瓷製品(磁磚)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589-0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8月30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貴公司空氣污染物去除設備-洗滌塔(A202)壓差顯示為662.37 mBar(許可範圍8~24mBar)及另一儀表顯示小於0,以上空氣污染物去除設備未依許可核定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後寮里後興路二段一六○巷一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後興路二段160巷13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