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大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統一編號:22268305
共 10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0 筆)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5/05/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5月13日查詢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再利用產品生產、銷售及庫存申報情形,貴事業截至至114年4月皆無廢磚(R-0402)、廢陶瓷(R-0403)、廢沸石觸媒(R-1402)申報再利用產品之營運紀錄,前述事項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規定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4/07/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中壢廠於本市中壢區後興路二段160巷138號從事陶窯業,領有本府核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6月5日前往稽查,查獲該廠回收水水錶(R01、R02、R03)使用皆未依規定確實紀錄,且貯水池2(T01-08)之R02回收水錶故障無法判讀。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4/04/18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陶土/黏土加工處理程序(含陶瓷製品(磁磚)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589-0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廠施釉作業區(E217、E218)產生之粒狀污染物未有使用氣罩收集至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203、A204),另於施釉作業區(E217)見有二台液體噴灑室及一台噴墨機未登載於操作許可證內,貴廠未依許可核定內容進行操作。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4/01/08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陶土/黏土加工處理程序(含陶瓷製品(磁磚)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589-0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1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貴公司施釉作業區(E511)時,其對應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502)之壓差儀表,經貴公司故障排除更換新表後顯示讀值為30mmH2O,未達許可核定操作範圍內(操作範圍:60-180mmH2O)。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4/01/02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陶土/黏土加工處理程序(含陶瓷製品(磁磚)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589-03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2年6月20日起至113年10月22日止。查貴公司前述製程屬「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其污染源滾軸式燒成爐(E220、E221)之排放管道P204,檢測頻率為第3級,需每年進行定期檢測。次查貴公司第1次執行定期檢測為110年7月7日,應於每年第三季前執行定期檢測,惟至112年9月30日前未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進行112年度之定期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3/09/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陶土/黏土加工處理程序(含陶瓷製品(磁磚)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589-0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8月30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貴公司空氣污染物去除設備-洗滌塔(A202)壓差顯示為662.37 mBar(許可範圍8~24mBar)及另一儀表顯示小於0,以上空氣污染物去除設備未依許可核定內容進行操作。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2/08/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一、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一:「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如下:…(六)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之非有害污泥最大月產量大於100公噸,且其登記資本額在新臺幣1千萬元以上者。」,公告事項二:「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應至少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一人。…」,先予敘明。二、經查貴公司中壢廠109年8月18日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貴公司中壢廠廢水處理程序產出之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最大月產量為116.76公噸,再查經濟部商工登記工示資料查詢,貴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臺幣2億元,已達最大月產量100公噸及登記資本額新臺幣1千萬元以上,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管理系統」,貴事業迄今尚未設置乙級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0/03/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廠係從事陶瓷製造作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廠稽查,查獲廠內粉粒狀物堆置區無適當防制措施,致粉粒狀物飄散,造成空氣污染。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3/08/1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2/03/1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